9月8日至18日期间,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天津港“8﹒12”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,根据教育部《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“打非治违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的整体部署,结合学校《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清查的通知》要求,化学工程学院按照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的原则,结合学院“实验室多、危险品多、污染源多”的特点,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,重点针对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,开展了彻底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。
学院为此专门召开全院各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,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,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,确保工作中“不留死角”,彻底清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,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,并要求各单位将危险化学品清单、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及时汇报至学院。此次清查,共形成危险化学品统计目录1909条(目),确定11处危险品重点安全隐患,学院为此专门设立台账,并针对重点安全隐患相应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严格要求整改措施、责任、资金、时限和预案“五落实”。经过此次清查与整治,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得到进一步改善,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。
由于专业特点,我院使用着大量的、多种类的油品、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,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,化学工程学院一贯高度重视,积累了众多宝贵的经验,保证多年来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但是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上依然存在很多不足,日照和天津的爆炸事故,给我们敲响了警钟,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,仍需做长远规划和打算,任重而道远。
下一步,学院将对危险品实施更加精细的分类集中暂存,并更加严格的坚决实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和领用制度,根据“计划领取,随用随领,不过多积存”的原则,所有油品和药品库房均指定专人管理,加强安全管理和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。提倡实验室采用无毒、无害、或低毒、低害的试剂,替代毒性大、危害严重的试剂,尽可能减少危险物品和生物制品的使用,必须使用的,要采取有效的措施,降低排放量,并分类收集和处理,以降低危险性。针对现有氢压缩机房和油品库房存在位置不合适、建筑结构不尽合理、缺乏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等问题,经与校国资处、公安处沟通,学院决定向学校进行提交申请,申请另行选址,重建氢压缩机房和油品库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