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1日下午,学院召开博士生导师座谈研讨会,讨论以“申请—考核”机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方法,研讨会由副院长黄方主持,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参加,学校研招办主任王备战受邀参加。
研招办主任王备战传达了学校初步制订的“申请—考核”机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,“办法”是学校对博士生招生改革的初步探索,一方面可以更大的发挥导师自主权,同时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肩负更大责任;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变考核方式灵活全面地考察学生的能力和水平,提高生源的质量。同时,各学院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。
副院长黄方指出“申请—考核”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学院、导师的自主权,提高导师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;学院在制定实施细则时需注重对考生语言能力、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考察,对考生专业知识的考察由灵活的面试代替传统的笔试。与会各位导师对细则的制定发表了各自意见,包括资格审查要严格,名额分配要合理,着重科研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核等。
院长杨朝合提出学校需对学生的学习成绩、外语水平等基础条件进行把关;个人申请报告作为考察的重要一环,需对考生各方面的能力有较为全面的体现;学院成立考核小组,通过英译汉、汉译英等方式增加对考生语言能力的考察,另外重点关注考生近3年的科研成果、科研项目、论文质量;名额分配需根据选拔生源质量动态调整。
博士研究生招生的“申请—考核”机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导师和专家在招生过程中的核心作用,赋予学院、导师更大的招生自主权,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方法,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,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、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