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巩固2016年度教育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安全生产万里行”活动成果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》(教技司[2016]308号文件)和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,9月29日,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公安处、后勤管理处,同时组织部分专家对我院科研实验室进行了现场安全检查。此次检查,旨在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,推动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开展,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,消除安全隐患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通过检查发现:实验室安全管理状况较以前有了明显改善,整体环境较之前有了很大改观,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,安全措施能够基本落实。但部分科研实验室责任人安全环保意识仍然不够,实验室存在卫生状况较差,废油废液乱摆乱放,实验仪器使用不规范,消防设施欠缺,违规用电、乱拉乱接等现象。部分实验室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,实验室内管理制度标牌脱落,实验室安全责任标识未张贴,气瓶违规使用、管理不到位。通过检查同时发现,部分实验室违规占用楼道、安全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、乱停乱放自行车。
在检查总结时,学校检查组指出:学院目前面临的安全压力仍然较大,特别是现在正处在用房布局调整的关键阶段。检查组提出:希望已搬迁完毕的实验室在安全措施完全到位后再正式启用,正在搬迁中的实验室不宜再继续使用;希望学院在安全培训方面,内容更加丰富,要求更加严格,真正做到“全覆盖、有实效”;希望学院进一步探索推进实验室准入制度,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师生的安全意识问题。检查组相关专家在实验室安全意识、气瓶的规范使用、化学试剂的存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。学院同时就灭火器更换、安全演练等具体问题,与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沟通。针对现在实验室防护措施不到位,例如护目镜不达标、无冲淋设备、无应急箱等问题,学院也提出申请,希望学校对此进行专门投资,统一标准、统一配置。
由于专业特点,我院使用着大量的、多种类的油品、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,对于科研实验室的管理,学院一贯高度重视,积累了众多宝贵经验,保证多年来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但依然存在很多不足。加强和完善科研实验室的管理,仍需做长远规划和打算,任重而道远。对于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学院将认真对待,督促相应单位完成整改,并将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使用过程的监督。经与检查组沟通,针对现有氢压缩机房和油品库房存在位置不合适、建筑结构不尽合理、缺乏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等问题,学院决定向学校继续提交申请,申请另行选址,重建氢压缩机房和油品库库。